国务院于2024年04月12日发文国发[2024] 10号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
总体要求。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贯彻新发展理念,紧紧围绕打造安全、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,坚持把资本市场的一般规律同中国国情市情相结合,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以强监管、防风险、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,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,推进金融强国建设,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。主要内容强调:
一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。提高主板、创业板上市标准,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。
二、严格上市公司监管。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。
三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。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。
四、加强基金机构监管。完善与经营绩效、业务性质、贡献水平、合规风控、社会文化相适应的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。
五、加强交易监管。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,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。
六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。构建支持“长钱长投”的政策体系,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,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。鼓励保险资金、社保、养老金、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等积极参与资本市场。
七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。着力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。
八、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。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,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。